2006年5月至8月,揭阳5名独居老人接连在家中被歹徒劫杀!这一案件在当地引起极大关注。昨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5名老人接连遭劫杀案作出一审判决,5被告人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经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5月16日至8月18日期间,被告人蔡少喜、蔡晓缝、罗少齐、蔡剑丰、陈凯鹏分分合合,携带面罩、手套等作案工具,先后在揭阳市东山区、揭东县多次抢劫财物,并致5名独居老人死亡。他们作案目标大部分为老年妇女,蒙面入室抢劫为其惯用伎俩。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5月16日至8月18日期间,蔡少喜、蔡晓缝参与抢劫11次(其中入户抢劫10次),抢得赃款赃物共价值38730元,并致5人死亡;被告人陈凯鹏参与抢劫3次(其中入户抢劫2次),抢得赃款3500元,并致1人死亡;被告人罗少齐参与入户抢劫1次,抢得赃款赃物共价值3180元;被告人蔡剑丰参与入户抢劫1次,抢得赃款赃物共价值1660元,并致1人死亡。
法院认为,蔡少喜、蔡晓缝、陈凯鹏、罗少齐、蔡剑丰无视国法,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昨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蔡少喜和蔡晓缝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陈凯鹏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罗少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蔡剑丰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阮晓光、陈正新、林武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