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屡屡不履行判决书义务的丈夫逃避法院的司法拘留,周某竟冒充自己丈夫的同事为其提供执行担保。3月29日,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对在执行担保中弄虚作假的周某夫妇予以司法拘留15天。
2003年,周某为开快餐店,让丈夫向其朋友借了2万元钱。后由于快餐店经营不景气,周某的丈夫迟迟不能归还朋友欠款。2006年3月,反目的朋友将周某的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偿还借款2万元。判决后,周某的丈夫在法定期间内没有履行判决书规定的还款义务,于是其朋友立案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周某的丈夫送达了多次执行通知书,但其均未到庭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在向院长汇报后,对周某的丈夫施行了拘传措施。周某的丈夫被拘传到法院后,为逃避将对其采取的司法拘留措施,打电话让妻子冒充其单位的同事,到法院办理执行担保手续。在办理担保手续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周某神色慌张,底气不足,遂提出要求查验周某携带的身份证,但周某却谎称没有带身份证,并坚持称自己是被执行人的同事。于是执行法官与周某丈夫的单位取得了联系,周某不得不承认了冒充其丈夫单位同事的名义提供虚假执行担保的事实。
为维护法律尊严,打击被执行人提供虚假执行担保的行为,教育群众,垦利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决定。(胡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