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8日,福建某出版社一编辑在街头连捅前妻40多刀,导致前妻死亡。3月19日,该案在福州市中院公开审理。
出版社编辑名叫王某存,山东人,平素体健,性格内向。被害人倪某婷是福州某邮电局职工,是王某存的第三任妻子,两人在1999年结婚,后因性格不合,于2006年6月22日离婚。相关部门调查得知,离婚后,王某存多次提出复婚,但都遭拒绝。心有不甘的他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威胁前妻,并扬言要追杀她及其家人、朋友。倪某婷非常害怕,四处躲着前夫。2006年7月18日傍晚,王某存在夜市上购了把弹簧匕首后,来到福州古田路——倪某婷单位附近守候。晚7时30分左右,他见倪某婷从单位出来,便尾随其后,再次提出复婚遭拒,双方发生争执。王某存挥起匕首朝倪某婷身上连捅40多刀,后者当场死亡。王某存杀人后,将匕首扔进路边垃圾桶后离开。水部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在路人的指引下,很快将王某存抓获。
庭审中,公诉人认为王某存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作案手段极为残忍,主观恶性较大,应予以严惩。受害人倪某婷的父母亲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认为除了判处王某存死刑外,王某存还应赔偿他们经济损失46万多元。王某存的辩护人认为,王某存有罪,但可从轻处罚,理由是他作案后并未逃走,被抓后如实供述罪行,可认为具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而且,他有家族精神病史,作案时可能精神不太正常;另外,本案因婚姻家庭纠纷引起,王某存行为主观恶性不大。
对此,公诉人和刑事诉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称:王某存作案后并未自首,经过派出所时并未停下。同时,他并无悔罪之意,在他被捕并关押在看守所后,为了逃避惩罚,还谎称其有精神病,后经司法鉴定,认定王某存无精神病,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最后,双方已经离婚,没有任何财产纠纷,本案属于故意杀人案。
福州中院将择日宣判此案。(郑建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