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流浪汉高超因帮助杀人犯掩埋被害人尸体,被朝阳法院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31岁的高超长年在京流浪。2005年1月的一天,因赵振东与一同饮酒的一名男子发生争执,高超伙同任立发等人,在朝阳区小红门乡凉水河桥西南岸的暂住处,将该名男子杀死。之后高超帮助赵振东将尸体掩埋在暂住处北侧空地的简易厕所内。事后赵振东投案自首,高超被查获归案。而赵振东和任立发被另案处理。(记者张蕾、石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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