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成年人带着10个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结伙打劫,在省城各地先后抢劫路人、店主达11次,抢劫金额达万元。日前,这10名未成年人因抢劫罪,被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判处一年到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
去年3月底,小强(化名)随李某、孟某等三人在站塘路一音像店,抢走店内老虎机三台(价值450元),机里有现金260元。同年5月11日,李某带着小明(化名)等5人在铜陵北路与临泉路交叉口持刀拦路抢劫。
从去年3月底到5月中旬,李某、孟某等三个成年人带着小强10个未成年人作案11次,抢劫现金、手机等财物价值近万元。这10名未成年人年龄都在16~17周岁,性格大都内向,或上网成瘾,或喜欢打老虎机,均因厌学而旷课、退学走上歧路。(何津、黄瑞莉、孔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