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日电 据北京晨报报道,辽宁东港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张慧在传媒大学培训期间,在租住的房间内煤气中毒死亡。事后,她的父母将中国传媒大学和房主王某以及转租人孟某一同起诉到法院,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68万余元。昨天,北京朝阳区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张慧的父母起诉称,今年11月3日,张慧进入中国传媒大学参加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培训班学习,并根据学校安排住进了珠江绿洲的出租房。11月12日中午,张慧被发现死在房间内。后经尸检证实,张慧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经公安机关调查,该租住房的厨房燃气热水器管道接口脱落,导致张慧于11月10日晚回房间休息后,12日中午死亡。
张慧的父母说,他们倾其所有在各方面对女儿进行艺术专业培养,她从小多次在钢琴、舞蹈、演讲比赛中获奖,后成为东港电视台节目主持人,在东港当地已小有名气。而张慧到传媒大学培训期间,被安排在校外居住,学校未能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而且张慧两天未到学校上课,该校都没有与家长或有关部门联系,从而错过了抢救时机,直接导致张慧死亡后果的发生。房主王某与转租人孟某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出租,三被告应当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传媒大学的一位老师解释说,学校为这些参加培训的学生提供了集体宿舍,但张慧的母亲可能觉得宿舍条件不好,在外给她租了房间。学校实行的是考勤登记制度,学校不可能每个学生一不来上课就去找。(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