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6日电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宝安该区拟定的“禁摩”新规规定:在该区,公务员驾驶摩托车的,将会受到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据宝安警方介绍,为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净化治安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宝安区持续加大“禁摩”力度。宝安警方提出要规范党员干部、公务(职)人员行为。据了解,将由宝安区纪委、监察局联合行文,对各级党委、政府党员、公务(职)人员、居委会党员、干部、国有企业(公司)党员、干部、职工就禁摩工作问题提出要求。
按要求,党员、公务(职)人员、居委会党员、干部、国有企业(公司)干部、职工必须带头并动员亲属不使用摩托,不得向公安机关和其他职能部门为被查扣摩托车的车主说情。一旦发现党员、干部、公务(职)人员、居委会党员、干部、国有企业(公司)干部、职工驾驶摩托车,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党纪、政纪处分。(丰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