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消除转变发展方式的制度障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巨大的增长成就具有典型的“赶超经济”模式特征。在政策的带动下,利用技术、管理、市场、制度等方面的现成经验和各种低成本要素组合形成的后发优势,在一段时期内实现了压缩式快速增长,很快把我国从低收入阶段推向中收入阶段。然而这种重速度、重规模,轻质量、轻效益,严重依赖投资和出口的“赶超经济”模式在现阶段遇到了三大现实挑战:一是要素成本优势被削弱,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能源成本、生态治理成本和社会管理成本均大幅提升;二是技术学习空间被挤压,可简单借用和复制的技术越来越少,而自主研发又未能接力而上,全要素生产率快速下降;三是产业被低端循环锁定,以“低端嵌入”方式进入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的我国产业被“俘获”于低附加值的微利化环节,并被跨国公司技术“封锁”,产业升级十分艰难。囿于此,传统的粗放式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增长遇到天花板,迫切需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寻找新的增长动力,夯实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增长基础。
构建与转变发展方式相适应的制度环境,为转方式释放制度红利
我国发展方式转变的最大挑战来自于现有的体制机制还不能支撑与促进这种转变,迫切需要构建与转变发展方式相适应的制度环境,为发展方式的转变释放制度红利。从中等收入向着高收入迈进所需的发展机制与原有赶超时期实现起飞的机制有着根本的区别。因为随着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的提高,社会需求结构和供给结构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在新阶段里,人们对生活质量的需求增加要求提升经济品的质量和经济效益,对公共服务的需求增加要求增加公共品的供给,对自由空间与发展机会的需求增加要求构建更加优质的市场环境。正因为经济社会的微观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所以必须重新构建适应新情况新形势的制度体系,否则不仅难以成为新时期经济增长的制度支撑,甚而会对发展方式转变产生强大的制度阻尼。
当前发展方式转变的制度阻尼
制度阻尼一:地方政府竞争模式重规模轻效益。在地方政府竞争模式下形成了以规模与数量竞争为主的运行机制和GDP至上的激励机制。这种机制把经济增长的任务分解到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则一定程度上扮演着准企业的角色。一方面直接出资成立地方投资机构进行城市建设和开发,另一方面又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返还等方式引导辖区内经济主体的投资行为,间接实现其速度和规模偏向的投资意愿,导致投入产出比往往不高,盘子大,效益低,增长粗放。
制度阻尼二:追赶型经济模式重增长轻民生。在追赶型经济模式下,资源投向上侧重于经济领域,忽视民生领域。迈向高收入的新阶段要求政府的行政理念从“以物为本”转向“以人为本”,在继续强调经济建设的同时,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将发展落脚到增进民生福祉上。
制度阻尼三:政府主导型模式重硬件轻软件。在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下,经济建设侧重于见效明显、具有更强政绩标识性的大型基础设施和产业的硬件项目,轻视软性的制度和市场环境。一个地区要增长,就要上大项目,增大资、招大商、建大园,不但容易造成地区项目的重复建设,而且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竞赛”中还频频触碰政策“红线”,破坏市场秩序。新时期的经济增长需从要素成本竞争优势转到技术和市场环境竞争优势上来,不但需要在硬件基础建设上继续加大力度,更需要在制度建设上加大力度,引导政府从重视项目硬件建设导向重视市场治理制度的软环境建设上来,以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
寻找适应迈向高收入阶段的制度新动力
发展方式的转变首先要实现制度的转变,在根本上突破我国适应粗放式发展模式的旧有制度安排,以寻找到适应迈向高收入阶段的制度新动力,形成新的制度优势继续推动产业持续升级和收入水平不断提高。这其中尤其要克服路径依赖所引致的制度反缚问题,破解“不愿意转”的难题。发展模式和制度沉积具有刚性特征,由于过去35年以来传统模式的成功,容易导致政府和社会产生对这种模式下一整套制度安排的盲目推崇和严重依赖,抵制或者无力进行再次改革创新,故步自封、停滞不前,改革动力消散,甚至既得利益集团也可能左右决策,侵占社会公共利益,成为改革的强大阻力。因此,能否以壮士断腕的勇气继续深化改革,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将是决定我国能否成功转变发展方式的根本。(邓江年 作者系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助理、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