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清理红头文件”的呼声越来越高。继各地的零敲碎打之后,国务院法制办也郑重表态,将从3月开始全面清理现行行政法规和规章,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将大力推动行政法规实现备案审查。(《中国青年报》3月22日)
规章律令说到底,还是人大脑思维的反应,在特定时间内,集中严查一批“红头文件”,看看他们与上位法规定是否冲突,是否合理,这很容易。难的是如何消除长期存在于官员脑袋里的“红头文件情结”?这样的“情结”不敲碎,打架的“红头文件”就难免要如同菜地里的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
中国要从人治思维转向法治思维,的确是一个艰难的理性转身,别看大会小会说起“法治”可以头头是道,但涤荡存在于脑袋犄角旮旯里根深蒂固的人治思维,却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以往,大家过于依赖“文件”了:安全事故多发,发个文件要求“重视安全”;教育乱收费引起民怨,发个文件要求“不得乱收了”……要表达什么事情的重要性,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发文件”。重要的行政管理纠缠于文字纸面之间:你发个要求,我写个汇报,最后再来个汇总……从文字到文字,表面堆积着忙碌工作的泡沫,实际功效如何,谁也说不清。
很多官员之所以热衷于发文件实现地域治理,根本原因还是对法制时代如何推动行政管理,缺乏科学的思维,没有什么想法,“红头文件”成了懒政的依靠,而权力过于集中的局面,又让这种懒政得以畅通。
尽管国务院从2001年12月就公布了《法规规章备案条例》,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相关备案制度。而按照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国31个省级人民政府已建立起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其中有27个省级政府专门制定了政府规章,处理“红头文件”“走形”、“打架”问题。但近年来,乱发红头文件的局面仍然严重,基层法制办的每一次“清理”,都会揪出一大批“打架”文件,而“下文件喝小糊涂仙”这样的“糊涂事”,也就是在“发文件要备案”的背景下发生的。
可见,政府部门的管理工作光是有章可循还远远不够,我们的很多规章、制度在基层官员的惯性脑袋里,已经难以发挥作用。作为掌握“备案”工作的政府法制办,在“一把手情结”妙不可言的权力面前,很难说出几个“不”来。在这样的背景下,恐怕无法摆脱“清理一批又冒出一批”,“一边清理一边生产”的尴尬局面。
笔者注意到,本次“清理”活动主要工作是寻找过时、打架甚至违法的法律条文,予以修改或者宣布失效。这当然很必要,但从长远的机制来看,重要的是,对于滥发文件者要形成问责机制——即便既往不咎,但未来却不能“不纠”。(毕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