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反对见到一百万人和平地站上街头,以要求陈水扁下台来表达一种态度,一种价值。人们在凯达格兰大道上站出来,不过是让自己尚未长大的孩子们知道:有些价值,不容牺牲。有些是非,不容模糊。
但我更希望见到,陈水扁为了“爱台湾”,为了社会的和谐以及他自己的历史名誉,在人们上街之前提出辞呈。
有选票,为何谈武力
然而,如果所谓群众运动指的是威权时代那种慷慨激昂的、冲破体制的、“人民革命”式的群众运动来“包围总统府”或“瘫痪交通”,以“冲突和流血在所不惜”的方式来凸显所谓“人民力量”,对不起,我反对这样的“人民力量”。
在独裁体制下,用激烈的群众运动方式迫使一个领导人下台,是有绝对正当性的,但是在一个民主机制的设计里,原来就有一个设定:你选出来的领袖很可能是个狂人怪物或骗子,所以若要半途“删除”他,可以按“罢免”或“弹劾”键。如果这个动作失败,则要“重新激活”,在下一轮选举时,用选票将他“删除”,丢进“资源回收筒”。如果“罢免”或“弹劾”的按键有问题,那么你就去修理那个按键。
既然有这个“删除”和“重新激活”的内在机制和设定,“人民革命”式的群众运动在民主体制里是没有一席之地的。
所以,关键在于,施明德所领导的“百元运动”,究竟是哪一种呢?
头脑清醒的施明德宣称“非暴力”,明显是希望进行民主定义下的公民实践。他以半生牢狱换来一世英名,现在又愿意冒着一世英名被小头锐面者抹黑玷污的风险,挺身反对从前的同志,不愧是一个公民抵抗的典范。如果是和平、合法的静坐示威,那一百万个捐款报名“反扁”和那决心上广场静坐的人们,也是公民社会的实践者。公民社会的实践者,我们只怕太少,不怕太多。
可是,对于这样的分际拿捏,人民是否秋毫分明?影响民意的意见领袖们,又是否戒慎恐惧?
耸动的电视媒体在大肆报导“倒扁”集会的人数如何节节上升时,持续不断地播放莫斯科广场坦克车与人群对峙的画面,看起来竟像在渲染一种“人民革命”的浪漫美感,似乎在暗示人们要有“正义”激情,要有“勇敢”冲动。而同时,吕秀莲竟然也以莫斯科广场为例,警告即将进场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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