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5日电 据新华网来自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的消息,14日晚上发生在该公司炼油二厂的爆炸事故,是由生产装置内局部气体超压引起的。同时,环保部门监测显示,爆炸现场总挥发物未超标。
14日18时16分,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炼油二厂二套ARGG装置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调查,初步结论是:二套ARGG装置分馏塔在停工扫线过程中有超压迹象,压力从气压机入口放火炬线窜到放火炬气液分离罐V10306,导致V10306及分馏塔顶油气分离罐D10201超压爆炸,低压放火炬线断裂着火。
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事故的具体原因尚待由黑龙江省消防总队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调查后确认。
另外,大庆市环保部门8月15日的最新监测结论是,在14日晚中国石油大庆炼化分公司炼油二厂发生爆炸的事故现场,总挥发性有机物、硫化氢未超过国家标准,事故产生消防污水也通过管线进入厂内的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作为锅炉用水,没有外排。
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监测报告说,他们在8月14日至8月15日对大庆炼化公司周围空气进行了环境污染应急监测。监测结果为,爆炸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直链烷烃,未检出苯、甲苯、二甲苯、丙烯腈、硫化氢等物质。
环保部门还对大庆炼化公司的下水口进行了监测,石油类和氨氮的监测数据均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平日数据无显著差别。
经查,事故中死亡的3人为: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吊车司机李玉忠,大庆化建公司吊车司机王树才,黑龙江省安装三公司王守库。
目前,事故的后续处理和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崔峰、范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