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韶关三月十四日电(冯昶 张文聪 游静茹)此间轰动一时的大学生杀父案有了终审结果。广东韶关市新丰县人民法院今天称,省高院已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定,判处二十三岁的被告人张帮达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帮达家住新丰县沙田镇,案发前是广东潮汕某技术学院的大学生。二00五年五月,张帮达认为父亲张庭国迷于赌博,不为家庭着想,且生活作风又不检点,经常打骂母亲,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于是产生了要杀死父亲的念头。并为此预先看好了作案地点,准备好了作案工具。
去年五月三十一日下午五点钟左右,张帮达以有一条蛇进入了其祖母家为由,将父亲张庭国骗至祖母住家的天井处,趁张庭国不备,用预先准备好的尖刀猛刺张庭国背部一刀,又用木棍朝张庭国身上乱打。案发期间,张帮达再次用尖刀朝张庭国身上刺了一刀,又再用木棍猛击张庭国的颈、头等部位,直至将张庭国打倒在地。
其父几次求儿子,但此时张帮达已不能停手,再次用尖刀切割张庭国颈、背等部位数刀,直至看到张庭国断气了才离开现场。
杀死父亲后,张帮达上吊自杀未遂。当晚,他写了三封遗书,并于次日早上打电话向警方投案自首,如实供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