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8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被执行人王坤因拿到申请人张某的收条却不给钱,无奈张某寒冬腊月脱光衣服夺门而出打电话报警以示清白。2月27日,江苏省如皋市法院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王坤决定司法拘留12日。
2004年3月,被执行人王坤订立还款计划,分3次给付申请人张某一万余元执行款。其最后一次是2005年腊月二十八夜。张某同意了该计划,表示可以对此案延期执行。如皋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此案执行程序终结。
2005年腊月二十八下午5点多钟,申请人张某来到被执行人王坤家中拿最后一笔钱,王坤要求张某先写收条。张某将6000元的收条写好交给王坤后,王坤反脸,说钱已给了张某,双方为此发生争执,时间长达2个多小时。
因张某孤身一人来到王坤家,收条又交给了王坤,不能证明自己没有拿到钱。万般无奈之下,张某将自己身上的衣服一件件脱去,只留下一条短裤后夺门而出,消失在寒冬的野外。最终张某找了一户村民,电话报警,表示自己未拿到执行款。
后王坤在公安机关的询问下,说出了自己拿了收条没有给钱的事实。
因被执行人王坤未按还款计划履行义务,此案在张某的申请下恢复执行。法官在找王坤执行时,经多次教育,王坤仍没有给付执行款的诚意,于是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孟大庆 朱晓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