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6日电 综合北京媒体报道,针对“俄籍杀手受雇杀人抛尸案”,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已提起刑事抗诉,该院认为一审判决对两名杀人者吕途、基多夫以及雇凶者童琳、雇凶中间人王海红的量刑畸轻。
公诉机关认为,吕途协助公安机关抓捕俄籍杀手基多夫只是被动配合公安机关,不构成重大立功表现;王海红将杀手吕途介绍给雇凶者童琳,在案件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应为主犯。
被害人家属一方认为,这是一起性质十分恶劣的故意杀人案,童琳出主意,吕途和基多夫经过预谋实施杀人,最后还要抛尸,整个过程中没有从轻的情节。
11月30日,北京市二中院对首例外国人受雇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基多夫·根纳季无期徒刑,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吕途无期徒刑,判处童某有期徒刑15年,判处王海红有期徒刑6年(王萍、郭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