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9日电 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张柏林18日为省部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法专题研讨班作了学习贯彻公务员法的辅导报告。
谈到公务员法的主要特点,张柏林说,与西方国家的公务员法相比,中国的公务员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二是强调公务员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三是不分政务类和事务类,强调公务员无论职务高低,其工作性质是一致的,对党和国家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也是一致的;四是公务员不是独立的利益集团,都是人民的公仆,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张柏林还指出,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公务员法主要有四个方面的突破: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确立了分类管理原则;改革完善了职务级别制度;对职位聘任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
据人民日报报道,中组部、人事部联合举办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法专题研讨班18日在北京开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长,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等共200余人参加。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张柏林作了学习贯彻公务员法的辅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