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深圳八月十八日电 题:社区民主直选深圳开先河
作者 郑小红闻子陈治
今年五月,深圳市盐田区所有的居委会主任全部实行直选,办事处党委部门不再推荐候选人,这将是深圳社区基层民主建设的一起标志性事件,而允许候选人“自由竞选”、设立秘密写票处等措施都是中国社区居委会选举中不曾有过的创举。
盐田区负责人称,这次直选就是把属于基层居民应该享受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的自治权利还给他们,通过基层民主建设,来建设和谐社区。
居委会,介于居民与政府之间的民间自治组织,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的机构。保障其代表性、自治性,是居委会得以有效运作的关键。
遍及中国的形形色色民主选举方式可分为三种,即差额选举、等额选举和竞选。
这次盐田社区居委会直选,实行选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提名产生初步候选人,按得票多少顺序确定候选人,即不再指定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把“提名权”交给居民。选票上初步候选人一格必须空白,不允许“画框定调”。选民要选谁,不会是一道“选择”题而是“填空”题。
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正式候选人还经历了发表竞选演说、回答居民提问等多个环节。在这次直选中,一批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高素质人才充分展示了自己的才华,赢得了选民支持,成为社区居民的当家人。
有关专家分析,深圳这次选举比较规范,是政府官员还权于民的一次实际操作,表现在:一是实行了“议行分设”,对居委会的传统职能有“剥离”有“构建”。二是深圳这次直选是纯粹意义上的“直选”,初步候选人的提名也是由社区居民自己提出,分别采取一人一票和十人为一组的联合提名方式,而不是按上级街道办事处的意志安排候选人。第三,在具体选举程序上比较规范。选举前法律专家专门到盐田区为工作人员上课,讲解选举常识,提出规范选举程序的建议,如普遍设立秘密写票间等。这次选举结果也在公开场合当场唱票。
据悉,深圳今年起实行“议行分设”的社区管理体制。
所谓“议”,是指各社区居委会恢复自律自治性质,对社区事务和社区管理行使议事权和监督权,依法实行居民自治。到二0一0年,深圳实行居民直接选举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社区居民和社区成员单位享有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和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评议权、罢免权。
所谓“行”,则是指在各社区设立社区工作站,承办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开展的治安、卫生、人口、计生、文化、就业、低保、科教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推进社区民主自治,是一个城市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居委会直选,将有利于培养懂得自身权利和义务的现代公民。
在新的社会背景下,中国社区治理结构开始发生变化,深圳政府有关部门主动因势利导,真正将居委会转变为居民自治组织,让城市社区居民在民主实践中学习和养成民主政治的习惯,使居民自治的实践成为中国基层民主政治社会化的重要环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