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太原八月九日电(张墨梁波)面对接连不断的煤矿事故,为保证矿工生命安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山西省府今天又出新举措,首次将劳动用工管理纳入煤矿整顿验收工作,要求停产整顿煤矿复产时,必须过“劳动用工”验收等四关,且全部达到百分之百。
这四项指标分别是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备案、就业前准入培训和参加工伤保险,均为否决性指标,只要有一项不能达到百分之百,就不能通过劳动用工验收。
四项指标分别规定:企业要将务工人员的基本情况全部进行登记,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招用工登记、备案手续;所有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就业前培训,并按工种要求进行资格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用工单位必须与每个务工人员依法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严厉打击按包工头管理农民工的方式组织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为所有在册职工依法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费。
此前,山西省从今年四月开始,对煤炭生产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专项治理整顿。据悉,山西省还将在煤炭企业中逐步推行劳动用工管理状况等级评价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劳动关系不稳定、职工权益保障不力的企业将严肃查处并重点监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