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阜康七月十三日电(记者 汪金生 宋维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今天在阜康表示,新疆阜康神龙煤矿十一日发生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存在严重超能力生产、无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等重大违规行为,矿难本可避免。
据了解,神龙煤矿年生产能力仅三万吨,但是,该矿二00四年生产煤炭达二十九万吨,仅今年上半年就已生产煤炭十七万吨,严重超规定生产。
李毅中说,新疆阜康神龙煤矿曾经审查发现存在多达十余处安全隐患,目前尚未获得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他表示,该矿在进行升级改造的同时仍在生产,导致了井下瓦斯浓度过高,而通风管道却存在安全隐患,使得事故发生前该矿井瓦斯浓度超标六倍。目前,该矿矿主已被公安机关留置,其银行账户及煤矿资产已被冻结。四名生还但都有不同程度烧伤的矿工得到了积极救治,已经脱离生命危险。 据悉,神龙煤矿矿难事故发生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立即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全部停业检查。
有关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国务院新疆自治区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正在紧张调查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