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7日电 国家安监总局近日通报了近期发生的5起煤矿特大事故。通报指出,这5起事故是由于煤矿负责人无视国家法令和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安全,非法开采、违法生产造成的。
通报说,今年以来,煤矿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继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公司孙家湾煤矿海州立井“2.14”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后,又连续发生5起煤矿特大事故,造成了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
2月15日,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竹园镇松林村一无证非法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7人。该矿由当地村民非法建井,无任何合法证照和手续,地方政府已责令封停。2004年12月初矿主擅自启封、非法组织生产,因独眼井开采、井下瓦斯积聚,造成爆炸事故。
3月9日,山西省吕梁市交城县岭底乡香源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8人。该矿为基建井,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批准。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已下达停止施工的处罚决定,地方政府也多次查封,但该矿矿主无视政府法令,擅自砸锁启封并非法组织施工、生产,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3月14日,黑龙江省七台河矿业精煤集团公司新富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8人。该矿为停产矿井,在未经集团公司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开工组织生产;在没有建立瓦斯监测系统、局扇停风的情况下,冒险作业造成事故。
3月17日,重庆市奉节县新政乡苏龙寺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9人。该矿为D类矿井,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奉节县煤炭工业局已下发停产整顿通知,该矿未按要求停产整顿,冒险生产引发事故。
3月19日,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白塘镇细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并波及相邻的康家窑煤矿。目前已发现两矿共计65人死亡,仍有4人下落不明。细水煤矿已被当地政府在2004年11月列为停产整顿矿井,但矿主无视政府规定,非法组织生产,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通报特别强调指出,这5起事故,均是由于煤矿负责人无视国家法令和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安全,非法开采、违法生产造成的,同时也暴露了当前一些地方煤矿安全监管不扎实、执法不严格、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通报指出,5起事故特别是“3.19”事故发生后,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和华建敏国务委员先后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抓紧落实煤矿安全的各项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