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5日电 香港劳工处痛击无良雇主!一名蛊惑酒楼老板以“金蝉脱壳”方式,在同一地点,“三开三关”经营不同名称的酒楼,短短九个月内,拖欠共118名员工逾百万元薪金,结果因违反香港《雇佣条例》而被判监一个月,缓刑两年执行,成为首宗涉及已清盘公司的董事,被判入狱的欠薪个案。
香港成报报道说,香港劳工处处长张建宗形容是创举,相信这次判决足以阻吓拖欠薪金的无良雇主,但工会认为惩罚太轻,促请修例堵塞漏洞。
被判入狱获缓刑的被告陈永辉,是彩亿企业有限公司的董事,该公司于03年8月至04年4月,先后在同一位置经营三间酒楼。
首先开业的是“桃园海鲜酒家”,但经营了五个月就结业,并拖欠30名员工薪酬;继而在上址改名经营“双喜海鲜酒家”,但三个月后宣告结业;及至去年3月再开“新喜海鲜酒家”,采用同一手法刻意拖欠三间酒楼共118名员工的薪酬,并需破欠基金垫支超过100万港元给受影响的员工。
新喜海鲜酒家的三名员工,在任职一个月便面对酒家关张,并遭拖欠合共3万6500元,遂联手向劳工处举报无良雇主陈永辉,并愿意出庭作证指控。劳工处搜集的证据显示,陈涉嫌同意或纵容欠薪个案发生,因此遭受检控。
九龙城裁判法院于本周二(2月22日)裁定陈永辉有罪,判监禁一个月,缓刑两年执行。法庭同时颁令,陈需透过法院清付拖欠该三名员工的工资。劳工处发言人表示,其它员工追讨欠薪,则需举报并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