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二月二十四日电(记者吴庆才)今天,北京市一中法院对一个六人组成的信用卡诈骗团伙作出终审判决,主犯丁维被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一万元人民币,其他五名同案犯也受到相应处罚。
在六名诈骗团伙中,有两名是中国工商银行的职员,分别是工行某营业部张立军以及工行牡丹卡中心女职员王欣。而主犯丁维是北京正大基业房地产经纪公司第二分公司经理,该公司职员裘晓强被他拉为诈骗同伙,同时被丁维拉下水的还有北京电影学院美术系女大学生李萍。
丁维等六人相互勾结,利用伪造资料骗取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信用卡,或是冒领他人信用卡,然后恶意透支。从二00三年三月至二00四年四月间,这个团伙共非法办理了十六张信用卡,先后恶意透支人民币二十二点二万余元,美金两千元。
法院终审审理后认为,丁维等六人采取伪造信用卡申领资料的手段,骗领、冒领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的行为,侵犯了银行的财产权利,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