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8日电 据人民网报道:昨天召开的武汉市反腐倡廉大会透露,为保障市直机关统一津补贴制度的落实,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8部门已联合下发文件,规定除经国家规范统一的各项津补贴外,市直各单位一律不准擅自提高标准、超范围或另立名目自行发放奖金、津补贴、过节费等;不准自行出台有关发放奖金方面的奖励政策。
武汉市直机关各单位办企业、宾馆等所得经营性收入,以及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转经营性收入(包括房屋出租经营、入股经营、发包经营等收入)一律纳入同有资产统一管理。
该市强调,凡不按规定执行,巧立名目、擅自发放津补贴或变相发钱发物的,不论金额多少,均按照违纪处理。对违纪发放的钱物全额追回;对违纪单位停发三个月的津补贴,并在全市通报,对违纪单位的主要领导先免职。该市还专门公布了举报电话。(田豆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