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8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关于有团体登记澳门居民的内地亲属资料,并声称可协助其来澳定居一事,澳门特区政府再次重申,从没有授权任何人或团体登记澳门居民内地亲属资料,呼吁居民须有所警惕,切勿误信谣言。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内地人士进入澳门特区须办理批准手续,其中进入澳门特区定居的人数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征求澳门特区政府的意见后确定。
所有澳门居民在内地的亲属,如希望来澳门定居,均必须按照内地的制度向内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如何处理这些申请属于内地政府的职权,澳门特区政府须严格执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不会也不能以任何方式干预内地政府的政策和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