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时,河南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原涉黑第一案”——宋留根、马献洲、郝洪山特大涉黑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首犯宋留根以组织领导黑社会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八项罪名,被宣判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原告人经济损失五万元人民币。图为宋留根在法庭上。作者:胡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