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打工者齐某以招聘“服务生”为名,先后找来两名男子为他人提供同性性服务,自己则当老板坐收渔利。1月4日,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介绍卖淫罪的齐某作出批捕决定。据了解,介绍同性卖淫的犯罪嫌疑人被批捕,这在陕西省尚属首例。
——找来15岁少年当“服务生”
被批捕的当事人齐某今年46岁,自称是一名同性恋者,原系陕西某厂职工。齐某向警方交代,他时常在酒吧及浴池消费,后同酒吧及浴池的其他顾客打上交道,在与他们的聊天中,他发现有些客人竟有异于常人的性取向———比较喜欢年轻漂亮的小伙子,而他们表示若有人提供这样的性服务可以付费。
2004年11月8日,齐某在西安市某汽车站附近闲逛时,看见一少男兵兵(化名,当时年龄15岁)长得漂亮,于是走上前去搭讪,询问兵兵是否愿意给自己当服务生挣钱。据齐某称,当时两人在交谈中,自己曾向兵兵明确说清所谓“服务生”就是为同性男子提供性服务。于是,年幼无知的兵兵就成了齐某为同性卖淫的“服务生”。
——公厕内打野广告扩展“生意”
为了让“客人”能同自己联系,齐某为扩展生意想尽了办法。据齐某交代,此后,他多次到西安市南门一带,在附近的公厕里贴上自制野广告,表示可以为男士提供“同性按摩”,并留下了小灵通电话号码。没想到真有“客人”看到广告后打电话找到齐某,并做成了好几笔“生意”。
齐某交代,自己手下一共有两名“服务生”,除了兵兵以外,家住西安市北郊的青年男子常某在看到他贴在公厕的野广告后,专门打来电话,表示自己也愿意投靠齐某当一名“服务生”,为他人提供同性服务。齐某欣然同意,随后还先后为其介绍了三四名“客人”。
2004年11月,齐某的非法行为终于暴露,接到群众举报的公安新城分局自强路派出所民警将齐某带回调查。齐某向警方交代,他利用被控制的两名“服务生”先后共介绍了十一二次同性卖淫行为,每次收费50元,所得赃款和“服务生”平分。(来源:《华商报》;作者:崔璟、陈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