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7日电 张某不但不对其父母尽赡养义务,还拿出父母让其继承三间半南房的遗嘱,要求老人按照遗嘱预交房租。昨天,北京市延庆法院依法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10年前,张某在外地当兵时其父母立下遗嘱,明确表示如果张某复员回来后对老人尽了赡养义务,将来由其继承老人的三间半南房。1995年,张某复员回家后得知父母所立遗嘱的情况,表示理解和尊重。
但此后,张某却一直不好好履行赡养义务,其父母还于2003年10月诉至法院要求其尽赡养义务。同年11月,延庆法院判决张某每月给付其父母赡养费90元,不想张某非但不思悔改,反而与父母结下更深的怨气。今年3月,不孝的张某竟将父母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将老人一直居住但“已分给”自己的三间半南房判归其所有,并要求父母每月给付200元房租。
延庆法院经审理认为,子女对父母的财产继承权只是一种期待权,只能在父母死亡后才能行使。张某将期待中的继承权误以为现实财产权利,想提前透支行使,并企图以此抗辩父母的赡养权利,摆脱赡养义务,与法相悖,于情理不通,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王文金、谢德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