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日电 北京青年报报道,昨天,因与售货员发生矛盾,而扬言要炸毁小白羊超市第八分店的郭某,被大兴法院以编造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3年11月的某一天,郭某来到位于大兴区黄村镇的北京小白羊超市第八分店购买衣服,在询问价格的过程中,郭某与售货员发生矛盾。走出超市的郭某越想越气,三次给小白羊超市连锁总店打电话,扬言如不妥善解决此事就炸店,并谎称炸药已捆好。小白羊第八分店接到电话后迅速报警,公安机关派出大量警力进行人员清散和炸弹排查,经过排查发现店内并无爆炸物。四个小时后,超市恢复营业。
庭审中,郭某一再强调自己只是因为与售货员发生矛盾,一时生气才这样做,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但是法律是无情的,郭某不得不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李罡 王娜 秦亚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