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6日电 昨日,重庆市三中院以受贿罪判处重庆南川市财政局原局长王心龙有期徒刑6年。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1997年1月,王心龙出任南川市财政局局长。法院审理查明,王在任职期间先后45次收受26家单位或个人的行贿款共计112300元。鉴于王在侦查期间检举他人犯罪线索2起,其中一起经查证属实,依法可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终审判决。(贺付琴、徐建)
- 不需手术治愈白内障 - 中医治疗气管炎哮喘 - 让高血压患者告别长期服药 - 中医专治皮肤病 - 中医药治愈高血压 - 全球千万牛皮癣患者的福音 - 鱼鳞病患者请留意 - 治疗糖尿病又显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