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3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23日在回应香港某立法会议员在香港电台第三台《给香港的信》所作的评论时说,香港的核心价值包括法治、开放和自由的社会、大公无私的政府、公平竞争的环境和保持香港的国际联系,特区政府的管治乃建基于这些核心价值之上。
发言人指出,这些价值完整无缺,每天都通过香港各种制度和不同的活动体现出来。今天的香港既是一个具领导地位的国际金融中心,是世界上最大的贸易经济体系之一,也是一个奉行普通法多年的司法区。外来投资者与本港社会同样对香港充满信心——这就是以上核心价值继续发挥效力的最佳证明。
发言人还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解释和决定香港的政制发展时,已充分听取了香港各团体和个别人士的意见,也充分考虑了政制发展专责小组提交的意见。
发言人说,随着5月中旬政制发展专责小组发表第三号报告,公众讨论政制发展已进入了新的阶段。他呼吁公众人士在为期3个月的咨询期内,根据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规范,向专责小组直接提出具体方案。专责小组24日将举行自第三号报告发表以来的首次研讨会,目的是与不同界别人士就政改问题作建设性的对话。
发言人还说,基本法已为香港保存普通法系统提供了一套独特而有效的安排。终审法院的成立保障最终审判权在香港行使。此外,在作出终审时,终审法院会参照其他普通法司法区的判决先例。
发言人最后指出,基本法订明宪法的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是我们宪制秩序的一部分,也是我们必须尊重的一项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