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9日电 楚天都市报报道,近日,武汉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律不得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所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对送钱送物的,要坚决拒收,并提出严肃批评。因各种原因拒收不了的,要及时上交组织。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一律先免职,再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对党员干部赌博、公款吃喝等行为,也将严肃处理。(武纪宣乔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