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4日电 湖北日报消息,湖北省政府日前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尽快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确保每个农民工都能在春节前拿到工资。
通知要求,2003年底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必须在2005年春节前清偿。2003年底以前形成的拖欠工程款分3年还清,2004年底前清偿比例要达到拖欠总额的40%以上,2005年达到70%以上,2006年底前完成清欠任务。政府投资工程2005年10月底前完成清欠。2004年以前开工的在建工程和2004年新开工的工程,不得产生新的拖欠。
通知提出,对工作中失职的主管部门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拒不配合清欠工作或采取各种形式逃避还款责任的建设单位,要向社会公布,并联合工商部门加强监管;对恶意拖欠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陈岩郭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