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八日电(记者魏晞)国家外汇管理局今日出台通知,对公务出国用汇管理做出规范。将于今年十二月十五日施行的《关于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用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进一步便利和规范企业和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出国用汇。
一直以来,中国国内对公务出国用汇缺乏统一的管理规定。随着近年来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用汇需求不断增加,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公务出国用汇需求进一步扩大。
据了解,新规施行后,境外差旅费除伙食费、住宿费、公杂费等传统的因公出国用汇项目外,将增加交通费、翻译费、通讯费等新项目。此外,企业和预算外单位人员每人每次公务出国还可以使用自有人民币购买等值四百美元,作为个人在境外的零用费。
与此同时,公务出国差旅费用汇可以从银行购汇支付,也可以使用自有外汇。使用人民币购汇支付公务出国费用的,将按照出境时间不同,允许每人每次向银行购汇等值三千美元到五千美元。使用自有外汇支付公务出国费用的,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在根据实际需求编制合理用汇预算后,从本单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中支付。
外管局还鼓励企业和预算外单位公务出国人员使用境内外币信用卡,并出台具体政策规范相关人员购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