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5日电 据南方日报消息,国家审计署法制司副司长王秀明在广州举行的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04年年会暨第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的开幕式上重申,国家审计署将力争在2007年全面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报道介绍,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我国1994年颁布的审计法也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王秀明在开幕式上表示,至2007年我国将力争做到把所有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全部对社会公告。(贺信、李静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