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总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04年12月1日起更换全军军车号牌。为此,记者采访了总后勤部军事交通运输部王福臣部长。
记者(以下简称记):请您谈谈更换军车号牌的必要性。
王部长(以下简称王):“97式”军车号牌使用以来,总的情况是好的,严格了军车使用管理,清理了生产经营和非编车辆,遏制了假冒军车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军车运行秩序。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军队体制编制的调整改革,军车号牌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与从严治军的要求和军队建设发展的需要已不相适应。一是流失的军车号牌多,给正常的军车运行秩序造成了危害。二是假冒军车危害大。近两年,伪造军车号牌和买卖假军车号牌的案件明显增多,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三是管理手段和措施不够完善。当前,对军车号牌的使用,缺乏有效的检查、监督技术手段。管理上也存在漏洞,有的不该挂的车辆也挂上了军车号牌,影响了军车的严肃性。因此,更换军车号牌势在必行。
记:请介绍一下新式军车号牌的发放使用范围。
王:新式军车号牌,我们称为“2004式”军车号牌,较“97式”军车号牌的发放使用范围缩小了,这次更换减少为5个:列入武器装备实力的车辆;列入后勤装备实力的车辆;军队事业单位车辆编制数内用于生活勤务保障的车辆;经总部、大单位批准配发的专业用车及自购顶编使用的车辆;军队保留的保障性企业和担负军事保障任务的军地联合办事机构限额使用军车号牌的车辆。私人车辆和车辆来源手续不全的车辆,以及军委、总部规定不准使用的超标准高档豪华小轿车,不得使用军车号牌。
记:使用“2004式”军车号牌,在车型上有什么限制吗?
王:这次更换军车号牌,要求自购顶编和限额使用军车号牌的车辆,仅限于军队已装备的主要车型。比如,卧车主要是桑塔纳、捷达、奥迪等。其中,保障性企业限额使用军车号牌的运输车,只能限于部队已装备的载重量在10吨以下的东风、解放牌运输车。
记:更换新式军车号牌,在核发权限上有什么新规定?
王:按照总部首长的要求,这次军车号牌的核发权限,统一集中到总部、军区和军兵种。采取这一措施,从某个具体单位来看,可能会带来一些不便,但军车号牌的核发管理体制没有变,军级部队和联勤分部的管理职能没有削弱,仍然负责号牌的申报、审核、发放和使用管理;从军队建设的全局来看,进一步严格了军车号牌的管理,增强了军车号牌使用的严肃性。
记:这次更换军车号牌,在审批程序上有什么新要求?
王: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单位自购顶编使用的车辆,须经军级以上单位军务、财务、军交运输和装备计划部门联审,并逐级报军级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其中自购小车(指挥车、轿车、旅行车),必须报大单位首长批准,自购大车(载重车、大客车)须报军级单位首长批准。二是军队事业单位在车辆编制数内用于生活勤务保障的车辆,须逐级报大单位联(后)勤部司令部和财务、军交运输部门联审,并报联(后)勤部首长批准。三是军队保留的保障性企业自购的限额使用军车号牌的车辆,须逐级报大单位军交运输和装备计划部门联审,并报大单位联(后)勤部和装备部首长批准。采取这一措施,将有效控制自购车辆的增长,有利于维护编制装备的严肃性,有利于军队的廉政建设。
记:“2004式”军车号牌有什么新特点?
王:号牌字头直接使用大单位名称的第一个汉字。这在军车号牌上是第一次,可以直观地区分各单位的车辆,便于识别,便于监督。在军车号牌防护膜上,采用了世界上最先进的三维“隐烁”防伪技术,可以十分清晰、直观地鉴别真伪。在军车号牌内嵌入了非接触式防伪及信息射频卡,输入了车辆的基本参数信息,可用手持识别器鉴别真伪,检查军车号牌的使用管理情况。在军车号牌背面,压印了特殊的防伪花纹,强化了军车号牌的防伪措施。采用了信息化网络管理技术,将军车号牌管理信息系统接入了全军310网,联通总部与各大单位和军级部队及联勤分部,进行网上编排、申报、审核、汇总和实时查询,确保及时、准确的对军车号牌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这些信息化高科技管理手段的运用,增强了军车号牌的防伪和信息管理功能,对遏制假冒军车号牌,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提高管理工作效率,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手段。
记:在加强新军车号牌管理方面,有什么具体措施?
王:这次军车号牌的更换,尽管采取了许多措施,但要取得持久的成效,还须加强检查与监督。军以下部队每半年、大单位每年要对军车号牌核发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部适时组织抽查,对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差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对违反规定审批、核发、使用军车号牌,特别是将军车号牌审批、核发给私人车辆、地方单位车辆使用,以及出租出借等严重违规行为,要追究核发单位或使用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岗位分工、岗位轮换、岗位监督制度,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各级军交运输部门要会同军务部门,指导军车监理机构和城市警备部门,组织好军车路检,对军车及军车号牌实施有效的管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记:新式军车号牌更换后,对假冒军车有什么措施?
王:200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打击假冒军车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审理非法生产、买卖和使用军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监理印章等刑事案件的具体应用法律。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司法解释》这一法律手段,加大打击假冒军车的力度,有效遏制假冒军车违法犯罪活动。
记:怎样确保军车号牌更换任务的圆满完成?
王: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主管领导要亲自抓,要把更换军车号牌,作为今年年底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各单位要严格按职能、职责办事,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尤其是在核定车辆的编制、实力和联审自购车辆等工作上,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要加强检查指导。军车号牌更换,涉及制作、请领、审批、核发、使用等各个环节,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好军车号牌信息网络系统,确保网络系统的畅通。要建立健全军车号牌审批核发档案资料,随时经得起检查。(来源:解放军报,作者:杜晓东、刘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