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西露天矿有害气体突出事故调查组组长、辽宁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贾斌1日透露,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清,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关责任认定、追究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10月30日下午14时55分,抚顺西露天煤矿的一个地下矿井突然发生不明有害气体突出事故,正在井下采煤的15名矿工瞬间窒息死亡,35名井下维护工人不同程度中毒受伤。
事故发生第二天,辽宁省派出包括辽宁省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炭工业管理局、总工会和公安厅等单位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紧急赶赴抚顺展开调查。
贾斌介绍,调查组初步判断致人死亡的不明有害气体为由瓦斯、氮气和少量二氧化碳组成的混合气体,但是具体成分要等遇难矿工尸检报告出来以后才能最终确定。这个出事矿井采取的是综采放顶采煤方法,即通过大型综合采煤机组向前掘径,每挖掘到一定深度后采煤机及其支撑设备退出,从而使采空区矿道顶端的煤层自然垮落,进而开采煤炭。使用这种方法时,要等每一段采空区矿道顶部岩石和煤层完全垮落后再向前掘径。但事故发生前,已经采空的矿顶煤层并没有完全垮落,内部积存了大量有害气体,当矿道顶端突然二次垮落时,将大量有害气体带入采煤工作面,造成正在作业的15名矿工瞬间窒息死亡。
贾斌表示,开采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对没有完全垮落的矿道顶端发生二次大面积垮塌的可能性认识不足,从而造成严重后果,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来源:新华网,记者:王炳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