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十月二十八日电 曾涉嫌轰动一时的白晓燕案、后被判无罪的张志辉,今天凌晨在此间一家电视台记者的陪同下到警方自首,声称他昨天下午因不满女友要求分手,而将女友勒毙并弃置车内。
警方调查,三十一岁的被害邱姓女子在酒店上班,半年前开始与张志辉交往。后来邱女以张没有经济基础,加上知道他是白晓燕案主犯陈进兴的小舅子,常被人指指点点,坚持分手,张于是起意杀害邱女。
此间媒体报道,张志辉在昨天下午爬窗潜入邱女住处,因故发生口角,于是以毛巾勒毙邱女,后来将尸体背扶放置轿车后座。张驾驶轿车在桃园中坜市区游逛,最后决定透过媒体联系向警方投案。
负责侦办该命案的桃园县警察局杨梅分局长陈武康表示,案发后,张嫌异常冷静,模仿其姊夫陈进兴犯案模式,行凶后打电话给某电视台,接受采访两个多小时后,于今日凌晨载着死者尸体投案。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四日,台湾知名艺人白冰冰的女儿白晓燕在上学途中被绑架,四月十八日被杀害,十一月十九日凶嫌陈进兴向警方投降,一九九八年一月,陈进兴被“地方法院”判处死刑。
张志辉曾被控参与白晓燕掳人撕票案,一审时被判决无罪。台“高等法院”二审时,合议庭认定张是白案的“第四名共犯”,撤销原无罪判决,改判无期徒刑,并当庭收押至看守所,随后历经“最高法院”发回“高院”更审,第一次更审仍判决无期徒刑,但更二审时张又获判无罪释放。
张志辉因白晓燕案前后遭羁押总共超过四年,虽暂时获释,但他涉案部分目前仍在“高院”更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