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二十六日电 (记者 朱大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各级检察机关必须认真对待每一件举报,对群众举报不能置之不理,更不能随意处置。
在谈到如何把严查侵犯人权专项活动引向深入、取得实效时,王振川说,各级检察机关要不停顿地、一以贯之地抓,加快办案节奏和提高办案效率。要突出办案重点,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土地征用、城镇拆迁、国有企业改制、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重大责任事故、重大违法案件和重大侵民事件涉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
王振川说,高检院决定将十月份确定为严查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深入排查案件线索月。为做好群众举报、控告案件线索的管理,要把侦查工作重心前移,在加大初查力度上下功夫,把受理群众举报、控告同线索排查工作和初查工作衔接好,对群众的举报不能只停留在一般意义的审查上,要深挖违法行为、侵权行为背后的职务犯罪。
他说,实践充分证明,在查处侵犯人权犯罪案件中,上级院的指导、督办对于排除干扰和阻力,顺利突破案件具有重要的作用。高检院将选择在全国有影响的重点案件继续进行挂牌督办,省级院也要选择本区内有影响的案件挂牌督办。对挂牌督办的案件要件件落实责任人,落实时间表,定期派员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王振川强调,对久拖不立、久查不结的案件要派出办案组加强指导和帮助。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下级院查办有困难的案件,上级院要直接立案查办,或指定异地查办。要落实督办责任,对不愿查、不敢查,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在派员督办的同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