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漳州十月二十五日电(记者林国瑞)为争取更多港澳客商投资,福建漳州对港澳全面开放公用事业投资领域。日前,该市已出台《关于在公用事业领域加强与港澳合作的实施方案》。
漳州是著名侨乡,与香港、澳门、台湾以及东南亚等地区联系密切。其中,港资企业已占漳州三资企业的三分之一,是漳州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据漳州市建设局官员介绍,为充分利用闽港公用事业合作平台,进一步推进漳州市政建设,该市市区市政公用事业除已转让的市区自来水和已授予特许经营权的城市管道燃气外,其它市政公用行业均可与港澳开展合作,尤其是城建、物业管理与中介、工程承包与建筑业服务、城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公共交通、植物园等项目。
合作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可以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股份制、BOT(建设——运营——转让)、TOT(转让——运营——转让)等多种形式。
漳州市政府将对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企业以及项目建设给予必要的配套政策扶持,包括对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生产用电按优惠用电价格执行,对新建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提供项目建设用地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