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5日电 有妇之夫刘某某以需要钱来结婚为理由,竟引诱自己的女友卖淫。近日,北京市房山法院以引诱卖淫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据新京报报道,32岁的刘某某去年来京打工。在房山打工期间,他认识了小燕(化名),两人很快同居。刘某某并没有告诉小燕自己已有家室,小燕还单纯地幻想着和刘某某结婚。
据刘某某称,他告诉小燕按老家的规矩娶媳妇必须得盖房。为了能尽快赚够钱盖房、结婚,只能委屈小燕从事卖淫这种来钱快的“工作”。单纯的小燕竟然答应了他的要求。
于是,刘给小燕联系了某村村民李万家中作为卖淫场所。今年7月6日,当李同其妻介绍小燕卖淫时被当场抓获。(李欣悦、陈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