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5日电 最近,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今日发表社论称,《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在1995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试行条例”)基础上修订颁布的。"试行条例"作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部保障党员权利的专门法规,施行9年多来,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要看到,这些年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课题。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党中央审时度势,科学决策,作出了修订"试行条例"的重要决定。
文章写到,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基础,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实践证明,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
文章称,《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科学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特别是"试行条例"施行以来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中央关于党员权利保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坚持以党章为基本依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制度创新上狠下功夫。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从党的建设的实际出发,对党员权利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确定了一系列维护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制度,使条例的内容更加详实、丰富。
文章最后号召按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要求,切实抓好党员权利保障的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