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月十八日电(记者李鹏)中国央行十八日发布《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合格机构投资人发行短期融资券,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
该管理办法将于十一月一日实施,中国央行称,此举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利于拓宽证券公司的短期融资渠道,提高证券公司融资行为的市场化程度,促进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
根据办法,证券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基本资格由证监会负责审查认可,融资规模实行余额管理,期限实行上限管理,利率不受管制,强调严格的信息披露和投资人风险自担。
央行的办法共六章四十一条,坚持采用市场化方式解决证券公司短期融资问题,通过引入标准化、市场化的货币市场产品,在货币市场的发展过程中,逐步满足证券公司合理的短期融资需求。央行还特别注意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市场化定价等关键制度设计,强调更多地依靠市场选择进行扶优限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