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大阪市中国语塾经营者杨鸿飞在东京大学医学部附属病院因医疗事故成植物人一案,9月28日达成和解。被告东大方面向原告支付约6600万日元和解金。
一、八旬老人无端成植物人
2000年6月19日,大阪市中国语塾——中文学院的经营者、中国古典文学和佛学研究家杨鸿飞(当时81岁)的妻子与女儿,以东京大学医学部附属病院的经营者及其法人日本国为对象,向东京地裁提出控告。
1998年9月杨鸿飞住院进行手术治疗。杨鸿飞入院后,手术也非常成功。做完手术的第二天,杨鸿飞一时进入了亢奋状态,要在病床上站起来。当时的研修生(当时27岁)根据自己的判断,数分钟内注射了数回叫做“德尔弥卡姆”的麻醉药,共注射了10毫克。药物马上造成了杨鸿飞呼吸停止,虽然研修医生采取了急救措施,但没能奏效,急救部医师也是很晚才赶到,杨鸿飞就这样变成了植物人。
二、法院公正判决,要求病院赔偿6600万
华人在日打医疗事故官司,难上加难。幸亏这华人一家有多名医生,对东大病院的种种狡辩能做出有理有据的反驳。但这场“诉讼战”仍然持续了6年才有结果。今年4月27日,东京地裁做出了一审判决,裁定这起事件是东大方面的医疗事故。
三、东京大学病院拒不负责家属愤慨
东京大学附属病院对这次严重的医疗事故没有接受教训,反而在5月10日决定向高等法院上诉。事故发生以后,家属们奋力抗争6年多,东大病院始终不承认自己的错误。事故发生后不久,东大病院对家属们说,虽然我们有责任让病人住院,但是现在没有病床。这样,杨鸿飞不得不转院。
杨鸿飞的女儿南渊芳气愤地说,从东大病院的态度看,完全看不到医生的良心和作为人的诚意,就在地裁判决以后,同样的事故也必然会反复出现。
四、东京大学法人化案情发生转机
在东京地裁做出一审判决以后,原告方面向已经转制为独立法人的东大病院提出了“要求防止事故再发”的意见书。东大病院接到意见书后,一改以往顽抗到底的态度,于9月14日向原告方面送交了报告书。
报告书明确承认,这次医疗事故的原因是由于东大病院研修医师指导体制和急救体制的缺欠造成的,还提出了改善东大病院研修医指导体制和急救体制,以及能造成患者植物人状态的药物管理体制的具体措施。
本次东大病院自发地表现出接受一审判决的姿态,并且没有继续提出上诉理由书,同时在法官提出劝告之前就提出了和解方案,这是被害的患者方面非常愿意看到的局面。为此,原告方接受了此次和解和赔偿金,一场持续6年的诉讼案,以华人原告方的实质胜利而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