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5日电 据北京晨报报道,北京市东城区公安分局日前向媒体公布,多次到一些国家机关和地区寻衅滋事的北京市无业人员叶国柱于2004年9月15日被批准逮捕。
据调查,1982年和1985年,叶国柱先后在永定门内西街违章私自搭建了130余平方米的临建房,用于经营餐饮,后转租他人。2002年,叶国柱在明知是违章建筑的情况下,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位于宣武区光明里8号楼东侧的三间平房;随后,其弟又在旁边违章搭建了一间房。自2001年以来,宣武区先后启动先农坛文化遗产修复和南中轴路危改整治工程,上述两处违章建筑和其父承租的光明里某楼被拆除,政府都按政策给予补偿和安置,但叶国柱不满足,屡次向政府提出无理要求。
自2003年5月至2004年4月间,叶国柱为发泄不满情绪和满足多要补偿的私欲,先后多次到北京市委、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外国驻华使馆区等国家机关和地区,无理取闹,出丑滋事,制造影响,严重干扰国家机关办公秩序和公共秩序。2003年9月29日,叶国柱到王府井商业区打横幅、喊口号,起哄闹事,并对前来制止的公安民警谩骂侮辱,引起上百人围观,造成该地区秩序严重混乱。2004年以来,叶国柱又多次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门前无理取闹,并煽动他人喊口号、举标语,拦截车辆,使检察机关人员无法正常工作,车辆无法正常出入,严重干扰了国家机关的办公秩序。叶国柱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经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东城公安分局将其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