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八月二十六日电 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将于八月二十九日举行,届时将由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新一任的行政长官候任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任期为五年,第一任行政长官的任期将于今年十二月十九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其附件一的规定,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依法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为规范行政长官选举工作,确保选举以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和廉洁原则进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于今年四月一日通过了《行政长官选举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了选委会的产生办法和行政长官选举的程序制度。
澳门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由四大界别的三百名人士组成,根据法律规定,参选人只有获得不低于五十名选委的提名才能成为候选人,且每名选委只能提名一人。现任行政长官何厚铧在提名期获得了二百九十七名选委的提名,成为唯一被确定性接纳的候选人。
虽然是次选举只有唯一一名候选人,但根据法律规定,候选人仍必须获得超过选委会全体委员半数选票,即超过一百五十票才可当选。
本次行政长官选举投票站设于澳门旅游塔会展娱乐中心四楼大礼堂,选委会委员须于选举日上午九时至十时抵达投票站,凭本身的投票权证明书和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然后才可领取选票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