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解读马加爵故意杀人案称判决大快人心
中新网4月24日电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24日)依法对马加爵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连续残杀四名同学的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学生马加爵以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
宣判后,马加爵被押回看守所继续羁押。
据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2月上旬,22岁的马加爵在昆明市云南大学鼎鑫学生公寓与其同学唐学李、邵瑞杰、杨开红等人在打牌过程中发生冲突,于是产生了杀害唐学李、邵瑞杰、杨开红、龚搏4人的念头。2004年2月13日至15日,被告人马加爵采取“用铁锤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的同一犯罪手段,将唐学李等4被害人逐一杀害,并把4被害人尸体藏匿于宿舍衣柜内。马加爵作案后于2月15日晚乘坐昆明至广州的火车逃离昆明。3月15日晚,被告人马加爵被海南省三亚市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2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马加爵故意杀人案。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被告人马加爵提起公诉。法庭经过一天的审理后宣布休庭,并于今天下午对这起广受关注的案件作出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