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官员近日透露,建设部已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0多个部门制订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具体时间表。据介绍,有关部门将于2004年6月底前基本解决2003年当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5年6月底前基本解决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6年10月底前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对2004年以前开工的在建项目,加强建设过程监控,防止产生新的拖欠;对2004年以后新开工的项目,严格立项和开工审批,杜绝拖欠。
为保证实现上述目标,今年5月底前,中国将完成新一轮调查,彻底摸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底数,6月底前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提出本部门、本地区三年清欠工作计划和措施。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每半年对地方清欠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据统计,中国建筑业现有从业人员3800万人,建筑市场供大于求的现象十分严重,许多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强行附加不平等条款,加上缺乏必要的社会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机制,从而造成“拖欠有理、拖欠有利”的不良风气。
建设部官员指出,中国要从源头上彻底治理拖欠问题,根本的还是要靠完善法规制度,加快建立新型投资工程建设管理方式、工程建设领域风险保障机制和信用体系建设。截至今年2月26日,中国已偿付拖欠农民工工资总额的78%,其中偿付2003年的拖欠达96%,社会反响良好。(来源:新华网,记者孙玉波、谢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