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一日电(记者 赵胜玉)为进一步加强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工业污染防治工作,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已达标工业企业监管、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关停和规模以上排污企业整改工作力度,切实推进三峡库区及上游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大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二是切实加大对已达标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做到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巩固和提高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成果,确保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水环境容量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格实行排污申报登记和许可证制度。进一步摸清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对重点排污企业配置在线监控系统。三是加大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关停力度,加大对不符合要求的造纸、酿造、食品、化工等污染企业的淘汰力度。四是加强规模以上排污工业企业的整改。凡是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律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限不能超过三个月,限期治理期间实行限产限排,对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要实施停产治理。
据悉,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工业污染防治工作进展不够理想,主要问题是工业底数不清,结构调整力度不够,污染企业废水达标率低,治理技术落后,处理能力不够等。
根据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中期评估结果,三峡库区及上游地区工业企业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中未动工率达到三成五;三百零四家规模以下企业中有二百零六家未关闭,规模以上需治理的二百四十二家企业中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有二百二十七家。
国务院批复的《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提出,三峡库区及其上游工业企业应全面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阶段目标是到二00五年,三峡库区工业污染负荷削减百分之三十、影响区削减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