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山西网3月31日电 据山西晚报报道,29日下午,被称为“大同打黑第一案”的罗红兵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案终于宣判,主犯罗红兵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余从犯分别被判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
罗红兵曾是大同显赫一时的黑社会人物。1997年他创办大同龙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打着企业的旗号从事黑社会性质犯罪活动。他培植一帮人作为打手,组织自己的金农车队大肆偷逃煤检费;直接参与或指使手下故意伤害他人;虚报注册资本904万元。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多日公开审理,认定罗红兵作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其行为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决定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罗红兵团伙成员还犯有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盗窃罪、窝藏罪、赌博罪等。(梁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