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中行、建行注资后,会给另外两家国有商业银行更多的期待,这本身就会增加经营者的欲望,从而可能导致更大的道德风险
刚看到两则消息:一则是说中国的银行业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另一则是说中国的银行业在大举“反腐行动”。与一般的工商业企业相比,国有商业银行除了在上市之前进行重组、改制,似乎还多了一项任务。
随着中国向外资银行开放的日程不断接近,银行业的改革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尤其是今年年初中央以450亿美元外汇储备注资两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动作,更显示改革的进程在不断加快。
在近年来的改革进程中,也不断披露出与金融业相关的腐败案件,如“蓝田事件”、“周正毅事件”、“刘金宝事件”等。这些事件的发生让人深省。而对这些事件进行仔细分析可以发现,这些都与银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道德风险有一定关系,很多都是道德风险发展到极至所致。因而,有必要对道德风险进行剖析。
根据代理理论可知,道德风险是指经营者违背或不完全遵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而产生的风险。只要存在委托代理机制,就存在着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就会产生道德风险这一问题。
对于银行来讲,同样由于委托代理机制带来了道德风险,而这个道德风险又给银行带来巨额的不良资产。道德风险不仅中国银行存在,就是在发达国家银行也同样存在,我们可能至今不会忘记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的“巴林事件”。所不同的是,中国银行业道德风险问题更为严重。
从最近几次严重的腐败案件可以看出,很多都是当事人利用仅有的资产进行多次抵押,从而获得巨额贷款,甚至有些是利用在某银行存款而获得比存款大得多的贷款额。其实,这些问题都不难防范,只要验证相关法律手续即可避免。因而,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除了与本身的经营有关(如经营者即使十分卖力,仍然会由于一些客观因素而产生不良资产),很大部分是由于道德风险所致。
为何中国银行业道德风险显得如此严重?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是由于中国委托代理机制是二级委托代理,所有者的虚位导致经营者更加有机可乘,因而很难对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制定的一些文件、规则也很难具有可操作性。很多经营者自作主张,将资金贷给“问题企业”,同时也就产生大量违规资金进入股票、房地产等市场。
第二,由于特殊的经营理念。为何任何一次金融腐败事件的发生,都有不止一家银行牵涉进去?如蓝田股份,在事件爆发之前,就有6家银行争相给予贷款。
究其原因,可能因为蓝田股份是国有企业,贷款给国有企业,若贷款收不回,经营者的责任可能要小一些;而贷款给私营企业,若贷款收不回,经营者的责任相对要大一些。在大的经济环境下,经营者的这种经营理念,就是由于道德风险所表现出来的逆向选择。
第三是中国的银行业用人机制的缺陷。现任行长只负责发放贷款,而收回贷款则由下任行长完成。这样的用人机制,往往会导致更大的道德风险。
2004年年初,中国政府宣布再次向国有商业银行注资,这一举措在短时间内将降低银行不良资产率,提高资本充足率。但是,假如不注意防范道德风险,新的不良资产还会迅速增加,这种注资的效果就将不尽如人意。
实际上,中国前几年就曾给国有商业银行注过资金,当时不良资产存量的确是减少了,但时隔不久,增量不良资产大量产生,使不良资产率不久以后又恢复到较高的水平。而今次向中行、建行注资,无疑会给国有商业银行尤其是另外两家国有商业银行更多的期待,这本身就会增加经营者的欲望,可能加大道德风险。
因此,在银行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的过程中,道德风险防范显得至关重要。不良资产的存量问题相对好解决一些,但不良资产增量问题则显得更为棘手;况且,解决这一问题也是解决国有商业银行问题的关键。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在为上市做“最后冲刺”,在此过程中,也必须加大信息透明度(中国银行已经作出了实际行动,如增加两名新闻发言人),这样才能有效避免类似前几年一些上市公司的“上市后现象”。
通过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有利于完善银行的经营机制、经营方式与经营理念,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信息透明度,缓解信息不对称这一矛盾,最终将有效地降低道德风险水平。
(来源:财经时报 作者陶长高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