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一月十九日电(记者黄少华)十二位内地和香港法律专家,今天下午在此间就香港政制发展及《基本法》的有关问题举行座谈。
座谈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香港一国两制研究中心顾问委员会主席黄保欣主持。原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律学院教授萧蔚云,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夏勇,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邬维庸,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梁美芬,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顾敏康,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律师叶庆成,法学博士宋小庄,大律师邝志坚,香港一国两制研究中心总裁邵善波出席座谈会。
会上,专家们引经据典,谈到了各自在法律层面对基本法条文的认识。其中广泛涉及中央与特区关系,特区行政与立法关系,法律程序问题,提案权和《基本法》修改权问题,以及零七年和零八年选举问题。
专家们同意,香港的政制发展应当按照《基本法》,根据香港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发展。不过,他们又对何谓“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提出了各自的看法。
有专家提出,“循序渐进”的“序”应指秩序,即政制发展应逐步进行,不能一步到位,否则欲速则不达;“进”字则体现了立法精神。而“实际情况”,除了包括民意,还应包括其它。也有专家表示,一直以来,中央在贯彻香港《基本法》,实践“一国两制”时都尊重香港的民意。
邵善波说,本次会议未必会有共识,也不着重达成结论,只希望与会者能畅所欲言。
黄保欣作主持结语时表示,希望今后类似的交流讨论可以多办些。他回忆当年参加起草《基本法》时,有一段时间大家吵得很厉害,不过最终成型的《基本法》大家都能接受。毕竟,多些交流就能得出较多共同点的结果。完